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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皇朝和羅馬帝國的統治階層 |
古羅馬與古中國皆從貴族統治轉軌到君主集權,但貴族依然變相存在。皇帝要壓制廣大民衆,必須得到統治階層的輔助;要統治精英效忠,必須讓他們同時獲得自利。羅馬的統治階層是財閥,控制經濟以自利;中國的是儒家士大夫,控制思想以自利。兩者皆承繼了先前貴族的價值。 很多古代社會的非宗教精英都籠統地稱作“貴族”aristocracy。貴族混合政治精英、社會精英、文化精英、經濟精英,享受巨大的權力、地位、財富,為維持現狀、保護既得利益不遺餘力。他們自以爲不但地位高貴,品味也高貴,人格更高貴,以嚴守貴賤尊卑為無上道德,對平民就算不欺逼踐踏,也低等看待。很多貴族有世襲的爵位,但並非所有貴族都有。羅馬共和國的元老貴族就不是世襲,中國歷代皇朝的“文化貴族”儒家士大夫也不是。不過兩者都依靠濃厚的血緣關係維持世代勢力。 中國先秦時代和羅馬共和國皆是貴族統治。先秦的宗法封建貴族世襲爵位、采邑、卿祿。羅馬共和國的元老貴族沒有正式的世襲官爵,隨便誰都必須競選得勝才能出任執政。然而,選舉制度嚴格限制候選人的資格,結果是實際上權力等於世襲。一小撮核心家族操掌政權數百年,即使國家的領域大大膨脹,他們的權力也不減。共和國最後的150年間,所有當選的執政官中,所謂“新人”只佔5份之一,而他們也多是新征服得疆域中的舊有貴族[1]。 中國封建貴族的組織環繞著宗法家族,諸侯國與諸侯的宗室家族混沌不分,親戚兼任大臣。春秋時代,諸侯國數以百計,還層層分封,因此貴族的權力分散,而且互相傾軌,矛盾重重。中國人重親情,“親親”遂成爲最高政治原則。羅馬人一樣重珍惜貴族之間的情義;雖然貴族一貫把戰功視爲最高榮耀,但為了内部情義,他們容忍戰敗的將領繼續從政[2]。個人感情外,羅馬還培育了中國人欠缺的公共精神。與中國的封建貴族相比,羅馬的元老貴族享有一大優勢:他們有元老院這個團體組織。元老院把貴族的力量集中起來,立制度法律以緩和内部競爭、裁仲彼此爭執。最重要的國法就是由群衆大會投票通過法案和每年選舉行政長官。這樣一方面讓民衆作爲貴族的裁判者,免得貴族競爭過火;一方面讓群衆有所參與,激發他們對貴族的擁護和對國家的熱情。 除了元老院,羅馬貴族還有一個權力的基礎,財富。官方調查把所有公民依財產多少而分等級。頂尖富有的極少數人構成元老品級;屬於元老品級是進入元老院或參加競選官職的核心條件。羅馬貴族竭力保護自己的財富,確立絕對財產權的法律只是努力之一而已。共和國後期,貧富之間的差距日趨巨大,威脅社會穩定、甚至軍隊的兵源。爲了緩和貧富不均,有識之士在民衆大會提案,要把公共土地分配給貧困的公民,可是數次改革都在貴族的強硬反對下失敗。早已把公共土地佔為己有的貴族謀殺了推動改革的格拉克斯兄弟,誣衊他們意圖奪權專制。羅馬人和中國人一樣喜歡托古言今,那時就有意圖專制的故事流傳以粉飾謀殺:古時,執政官開思阿斯提案分配公共土地;馬利烏斯在災荒時用自己的錢買糧救濟饑民;一度帶領公民抗拒入侵的高盧人的英雄孟利烏斯用自己的錢救贖債務奴隸。三個人都沒有煽動暴亂,單是他們的濟貧行動就有動搖財產權之嫌。三個人都被指控為蠱惑民心、正法式地殺害。開思阿斯之死據説還是他父親下手的[3]。這些故事警告時人勿蹈覆轍,也顯露羅馬貴族在財產權上絕不容清。 貴族集體統治是羅馬共和國的最深固傳統。以軍功脫穎而出的凱撒獨裁,威脅集體統治,被維護共和傳統的貴族刺殺。内戰爆發。最後勝利的奧古斯都成爲第一位羅馬皇帝。為了壓制貴族,他剝奪了元老院的政治實權;元老院仍在,但不過是個形式空殼。然而,奧古斯都保留了元老品級,還大大提高了它的財富門檻,所以只有極端富有的人才能成爲帝國官員。帝國加強了共和國的財閥色彩,土地改革一去不返,貧苦的公民逐漸喪失他們的公民權利,淪爲奴隸不遠了[4]。 羅馬四出征伐,領土日廣。為了統治被征服的人民,它有系統地挑選當地的富豪貴族,賜予更多土地,利用他們控制土著。財富本來帶有經濟權力,投靠羅馬後又加上政治權力。富人爲了衛護既有權益,自然效忠羅馬。就這樣,羅馬綜合經濟和政治權利,使天下富豪盡入彀中。一個團結的財閥貴族是羅馬帝國昇平的基石。 先秦的封建貴族缺乏元老院般的團體組織,靠禮樂文化認同。日後成爲儒家經典的《詩》《書》原是貴族的讀本,論政時引詩也是他們的習慣。這些雅致的貴族長期養尊處優,不切實務,變成顢頇無能,漸趨沒落。戰國年間,中國進入鐵器時代。技術革命提高了生産力,經濟蓬勃,加上列國競爭劇烈,紛紛招募人才以改革圖強,使才智的平民有機會上進、以能力挑戰貴族的權位。在這種種刺激下,學術思想空前活躍,百家爭鳴,其中儒、法兩家對後世政治的影響尤大。 儒家繼承了貴族的經典,把古代理想化,自命為王者師,用道德鞏固貴族的價值觀,希望教育和復振封建貴族。他們鼓吹人治,把治亂係於君王的個人品德:“君正莫不正,一正君而國定矣。”[5]
儒家高言迂闊,雖獲得貴族的豐厚饋金俸祿,但在講求實際的戰國時代,他們無甚建樹。相反地,法家伸展理性組織的能力,切實地改良政治制度、導引技術革命激發的經濟動力。他們因行政的功能而組織政府部門,提高政府的效率。政府領導開荒,分配田地給家庭農戶,發展小農經濟。最重要的是,法家提倡法治:“君臣上下貴賤皆從法,此謂之大治。”[6] 法治打擊貴族的特權特利,使貴族切齒痛恨[7]。 基於百年來法家改革的成果,秦統一中國。秦始皇汲取周朝封建導致列國紛爭的歷史教訓,決定廢封建,中央集權。廢去封建貴族,政府任用官員不看血緣而看能力功績是個理性的政策,可惜它太遙遙領先在時代之前了。政府是個龐大的權利集中地,需要源源不絕的大批人才,不但有知識有能力,而且有相當團契認同心,才能長治久安。以前,貴族是人才的資源;很多能臣如管仲、商鞅等,其實也是貴族的孽子。古代沒有普遍教育,廢除貴族做成一個人才真空。皇帝一人絕對無法統治,他必須籠絡一個忠貞的統治階層。法律至上的法治對皇帝、對統治階層都不利。封建反動推翻了秦朝,儒生把秦亡歸咎於法治。儒家的經典蘊涵貴族價值,適合培養統治階層。“君君臣臣”上下尊卑的道德迎合專制皇帝,也迎合一人之下、萬人之上的統治精英。漢朝罷黜百家、獨專儒術,以精通儒家經典作為做官的標準,使天下知識份子盡入皇帝彀中。儒家士大夫通經致官,因官致富,形成效忠專制皇朝的“文化貴族”[8]。 唐太宗設科舉,喜道“天下英雄,盡入吾彀中”,西方社會學也有“羅致精英”
circulation of elite 之說。羅致社會的人才,讓他們效忠皇帝,不生異心;使群衆失去領導,無能作反,這是羅馬帝國和中國皇朝的成功祕訣。羅致精英是皇帝和精英你情我願的結合,雙方都得益無窮。付出代價的是大衆社會。羅馬以財富羅致富豪,為財閥貴族犧牲了貧苦公民的福利。中國皇朝以儒家教條羅致知識份子,為文化貴族犧牲了社會的思想活力。這是貴族道德觀的勝利。 |
[1]. K. Hopkins. Death and Renewal. Cambridge (1983), pp. 112; see also 32, 38, 55. P. A. Brunt. Nobilitas and novitas. The Journal of Roman Studies 72 (1982), pp. 1-17.
[2]. N. Rosenstein, N. Imperatores Victi.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1990), pp. 3-7.
[3]. A. Lintott. The Constitution of the
[4]. P. A. Brunt, P. A. The
Fall of the Roman Republic. Oxford (1988), pp. 54, 62. M. Rostovtzeff. Social and Economic History of the
[5]《孟子·離婁上,離婁下》7.20,8.5。
[6]《管子· 任法》。《商君書·修權》。
[7] 歐陽瑩之,《龍與鷹:秦漢與羅馬帝國的興衰,如何影響了今天的世界?》,中華書局,第2.8-2.9節。
[8] 閻步克,《士大夫政治演生史稿》,北京大學出版社 (1996) 頁494。錢穆,《國史新論》, 臺北東大圖書 (1985) 頁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