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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皇朝与罗马帝国的异同 |
罗马帝国和两汉皇朝的时代部分重迭。两者的经济都以农为本。工技商贸存在,但大约只占整个经济的十份之一。绝大部份人民务农,财富主要在农田,地主的社会地位远高于商贾。不过与别的古代农业社会相比,罗马与两汉的金属货币算是发达,罗马犹甚。罗马能长期维持的庞大常备军,得力不少于银币流通。 罗马人和中国人一样珍惜家庭,赋予族长、父家长巨大权威,甚至包括对族人家人的生杀权。家庭遗传的不只血统基因,而且还有财富权势、知识技巧、态度道德。从呱呱落地开始,权威的家庭就训练人服从权威;孝子出忠臣顺民。 中国和罗马的社会同样保守和等级森严。每个人都担任明确的社会角色,安分守己以维系社会秩序是最高的道德。孝子、顺妇、顺民是两大帝国最常见的角色。从前,在共和国中的罗马人兼任操权利的国家公民,但事过境迁了。帝国下,“罗马公民”丧失了政治权力,实际上沦为皇帝的臣民。公民的人数占罗马帝国人口约十份之一。作为征服者,他们的社会地位高于其他人,可谓是上等的臣民。这种帝国内的歧视,在中国比较轻;秦统一中国后,所有臣民都是“编户齐民”,只要有能力,都能出任政府官员,这是罗马帝国十份之九的臣民不能奢望的。 中国皇朝和罗马帝国同是无上君主集权制,皇帝操掌一切权柄。罗马帝国承传了罗马共和国的不少特色,显著的例外是共和国的民主质素。罗马帝国与所谓“东方专制”oriental despotism 一样,缺乏能限制皇帝权力的宪法。不论罗马皇帝自称做什么,希腊人明察地叫他作 autocrat, 不受节制的独裁者。还有,与东方的专制者一样,罗马皇帝是世袭的。这一点常被误解,因为四位罗马最杰出的贤君:奥古斯都、图拉真、哈德良、虔诚的安东尼斯,都是养子,而且都把皇位传给养子。这是事实。不过他们都没有亲生儿子,也是事实。他们传位给养子,是逼不得已,不是因为什么“开明的原则”;所谓“开明原则”,不过是西方人用以踩贬“东方专制”的谬论罢了。禅让的理想出现在中国,不在罗马帝国。 秦汉皇朝和罗马帝国的地方统治组织相似。各自把辽阔的疆域划分为直接统治的郡或省,由中央政府任免郡守省督。全盛时,皇朝帝国各有约一百个郡或省。它们的政府规模也相若,从中央到郡省级,各自任用约230 高级官员。不同的是罗马高官的俸禄比汉官高得多。 在这相似的背景上,中国皇朝和罗马帝国的分歧也很明显。首先,两者皆是无上君主制,但罗马帝国是军事独裁,中国皇朝是官僚专制。罗马帝国最显著的特色是它和平时代常备的庞大职业军队。军队的原意是保护皇帝的个人权力,但后来养成哗变、拥立新君的习惯。西汉受匈奴压境,外患比罗马严重得多了,但仍沿用秦制,有军事需要时才征兵。中国皇朝的特色不是常备军队,而是它由文人任职的官僚机构。
统治阶层的社会成分和意识形态很能影响一个国家的性质。罗马的统治阶层全是富豪地主。法律规定,个人财产必须超过某个巨大数字,才有资格从政任官。有钱能使鬼推磨,普世皆然。然而在中国皇朝,豪富并非出仕的条件。那儿的主要条件是意识形态,士大夫必须遵从儒家思想,至少也熟读四书五经。成份不同,风格也不同。罗马的豪富精英着重兼并土地,控制经济;皇朝的儒家士大夫着重灌输教条,控制思想。 富豪精英珍惜财富,推及保护 财产权的法律。尊重法律 是罗马人的深厚传统。罗马帝国摒弃了共和国的民众大会投票立法,没有规限权力分配的宪法,因此够不上“循宪法治” rule of law 意义的法治。不过罗马人,包括贵族,一贯尊重既有的刑法 、民法,认为奉公守法是公德和义务,所以罗马帝国可以说是“援法而治”
rule by law 意义的法治。相反的,在中国皇朝,连“缘法而治”的法治也微弱不堪。儒家士大夫漠视法律的公开性、明确性、平等性、一惯性,认为“法”不外“刑”,与战争一样,是无可奈何的恶。他们推崇的人治是 泛道德主义的“德主刑辅”,统治者自称有“德”就可以超越法律。儒家士大夫和罗马人对法律的不同态度,至今还是中西文化的一个分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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